【本文来自《该有《宠物法》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支持对饲养宠物行为立法,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对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立法模式:
1、想在城市饲养宠物的人或家庭,必须先通过相关课程学习并考试,然后去专门的基地实习考核,才能获得在城市饲养宠物的准养证书。有准养证书的个人或家庭才有资格购买并饲养宠物。
2、在城市饲养宠物的个人或家庭,需每年年审。在饲养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以被扣分,扣到一定分数,年审时强制重新学习。严重者终生禁止在城市饲养宠物。
管理是对的,要让每一个出生的狗都要有出生证不然就按私生狗流浪狗罚款没收处理。
但不是按西方的方式管,我们应该按照我国实际国情来管,狗就是动物。在城市在人员密集的地区养狗是不文明行为,这造成人畜对立,造成环境恶心;应该从道德方面加以引导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尤其是在青少年的道德教育课程中加以引导,正确认识人类和动物的关系,让动物回归自然,在城市养狗就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害。